如何成為公益出租人呢?有哪些條件 ? 有那些好處?

公益出租人是什麼?

指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本上房東不需要特別申請只要租客去申請租金補貼通過的同時,房東就是公益出租人了)

加入公益出租人資格?

1.屋主跟出租人要同一人,即便二者是夫妻、直系親屬關係也不行。
2.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定義:例如政府辦理住宅補貼或經濟弱勢社會弱勢租金補貼…等等。
3.如何認定:「政府直接認定」及「屋主自行申請認定」。

政府直接認定:房客若有申請租金補貼通過,承租住宅之所有權人名單會直接提供地方稅稽徵機關自動升級公益出租人。

屋主自行申請認定:房東主動向政府提出申請。

加入公益出租人好處

有以下3稅補助

1.綜合所得稅每月最高1萬5千元免稅。
2.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
3.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

 

認定公益出租人流程圖

1 則留言

  1. […] 現況: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公益出租人使用及非自住住家用,其中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3.6%,地方政府可視房屋所有人持有戶數自行訂定差別稅率。目前有12個縣市按所有人在縣市內持有戶數(縣市歸戶)訂定差別稅率,餘10個縣市按法定稅率下限1.5%課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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